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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陈
- 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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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解释:法 fǎ
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仿效:效法。
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姓。
笔画数:8;
部首:氵;
笔顺编号:44112154
- 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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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解释:
[ níng ] 1.平安,安定:~静。~谧。息事~人。 2.已嫁的女子或在外子女回家省视父母:~亲。归~。 3.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的别称。 4.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简称。 [ nìng ] 1.情愿:~肯。~死不屈。~缺毋滥。 2.岂,难道:王侯将相~有种乎? 3.语助,无实际意义:不~唯是。 4.姓。 [ zhù ] 1.贮藏;积聚。同“贮”。 2.久立。同“伫”。 3.大门与屏风之间。
- 西江月·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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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法法元无法,空空空亦非空。
静喧语默本来同。
梦里何曾说梦。
有用用中无用,无功功里施功。
还如果熟自然红。
莫问如何修种。
- 吴孙皓初童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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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饮建业水,不食武昌鱼。
宁还建业死,不止武昌居。
- 金屑眼中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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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屑眼中翳,衣珠法上尘。
己灵犹不重,佛视为何人?。
读音
“陈法宁”的读音为:Chén Fǎ Níng,音调为:阳平,上声,阳平
多音字
宁
(离散) 倾覆离散,骨肉分离,内外不和,虽劳无功。
凶数运(表示逆境、沉浮、薄弱、病难、困难、多灾等)
骨肉分离,内外不和,多病弱短命。
诗曰:倾覆离散家破财,内外不和无可靠,家散丧妻悲愁限,贫病交迫寿又短。
倾覆离散,虽劳无功数。(凶)
基业:豪杰、文昌、将星、劫禄、破财。
家庭:六亲无缘,夫妇分离,乏子息。
健康:外伤、废疾、先天五行为金者平安。
含义:内外不和,骨肉分离,逆境凶煞无限,倾家破产亡身的悲运数。故多病弱短命、妻子离愁。